法治日报刊文:元宇宙已来 法律准备好了吗?
原始标题:法治日本报纸:元宇宙已经到来,是法律准备好了吗? 1992年,尼尔斯蒂芬森在他的科幻小说中提出了“偏见”:在人民币宇宙中,人们可以拥有自己的虚拟头像。在过去的30年中,随着AI(人工智能)技术,VR(虚拟现实)技术,AR(增强现实)技术的新技术的发展,人们发现“雪崩”中描述的图表。在2021年,Zachberg将Facebook重命名为“meta”,升高的宇宙的前缀。一年于2022年,微软宣布,收购Vision暴雪的687亿美元,这被认为是微软的宇缅平台开发的推进布局。这些信息似乎表明,人民宇宙即将到来,随着社会关系的调整 - 法律,它准备处理虚拟世界吗? 也许有些人仍然觉得人民宇宙是tOO Virtual,那么我们将以人民币宇宙的主要形式和基本组合单元的讨论的起点 - 虚拟人。目前,某些网络电视台或网络平台已经开始使用虚拟锚来广播节目或进行实时频段,以及电视台执行性能,触发所有各方涉及。 讨论虚拟人引起的法律问题,首先,它是第一个讨论虚拟人的法律地位的人,这是所有相关法律问题的起点和核心。虽然沙特阿拉伯在公民身份中为机器人“索菲亚”提供了“索菲亚”,但万科集团还授予“崔伟”,凭借出色的新人奖,但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这些没有法律意义,更多的宣传意味着。在目前的法律框架中,虚拟人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机构,所以它自然不享有法律给自然人。例如,虚拟仍然存在将有一些外部图像,但它没有纵向权,因为据法律,只有自然人才有纵向权。当然,我们说虚拟人没有相关权利,这意味着它们不能用作主题,并不意味着它们不能用作正确的对象。 从当前的法律来看,虚拟人可以成为各种权利。如果通过计算机创建虚拟人的图像,则图像是原始的,那么它可以通过作为工作的工作保护。如果虚拟人通过长期使用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许多国家可以瞄准右侧或披露。虽然商业化权利仍然存在于我国的某些争议,但各方争端的重点主要在这一概念中,并没有否认存在相关利益的存在。真正的争议是通过电子合成的争议,如虚拟人的歌唱歌曲“罗天之”,可以构成记录产品。在法律方面,它与别人唱歌的歌曲直接相关,传播,是否形成侵权行为。根据我国的版权法的规定,记录产品是指“任何记录的性能和其他声音的声音”,虚拟人发出的声音由计算机直接由未经录制的计算机进行,无论是构成记录产品,有一定的争议。为了避免法律存在的差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性能和录音产品条约”具体增加了在“记录产品”定义中使用“声音表达”。我国的版权法没有类似的规定。因此,在我们的法律背景下仍存在相关的法律纠纷。以上是从虚拟人的特征的一些特定问题的讨论。从更一般的水平,虚拟人的出现进一步反映了技术创新与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几乎每个主要的技术创新都会为法律带来挑战。在这方面,一般观点在于存在现行法律,并且不可能应对新技术的发展,法律应立即修订或制定特别法律。但是,还有另一声音:法律应该独立于任何特定技术,并且由于特定技术不应改变,以确保合法规范能够保持一致和可持续的法律规范,并交叉不同的技术。性别。因此,在讨论中,“袁宇宙来了,是做好准备的好吗?”也就是说,我们的立法者,立法者和司法员已经超越了具体的法律问题,超越了部门法律,对法律职能等基本问题具有深刻的理解,目的。如果没有CLEA了解这些基本问题,我们可以用新技术保持鼻子,建议的应对计划也是一种药物并不症状;即使你可以解决一些问题,我也只是为了医疗头部的头痛,脚疼痛的脚的政策。 |